当前位置: |
购物未退款案件委托律师发布时间:2018-04-02 18:33:44
有效日期:已过期 浏览量:5639次
本人冯爱民于2018年1月24日一2018年2月2日之间分别在重庆洛贝集珠宝购物商城购物网上购买珠宝28(代理费8万)万左右,因当时无线下实物观察,故选择7天无理由退款,至今无货无款到本人名下,特急需聘请律师帮助追回货款! 本人愿意出前期差旅费1000元,后期收回款项的10一20%提成作为律师服务费。持此感谢!! |
案件详情
委托人:冯爱民 刘群林2人
涉及金额:28万元
联系方式:认证律师律所才能查看
案件类型:民事案件
|
|
|